快新聞/「剴剴虐童案」保母遭求處重刑 台北地院宣判時間出爐了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受托照顧1歲男童「剴剴」期間,涉嫌凌虐剴剴致死,北檢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2人。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後,訂於本月1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於前(2023)年8月間,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2女涉於同年9月1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
剴剴於2023年12月24日凌晨無意識,傷重送醫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檢方對保母劉彩萱求處最高無期徒刑,對妹妹劉若琳則是求處16到18年有期徒刑。由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北院於4月21日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選出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並進行宣誓及審前說明程序,4月22日起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
該案於本月7日辯論終結,當天審理結尾,劉彩萱一再鞠躬、哭喊「對不起」,這也是案發至今,他第一次道歉,至於妹妹劉若琳,依舊不認罪,想要力拚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