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罷新北5藍委二階連署「免補件、進三階」 僅羅明才案要補件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大罷免即將進入三階投票熱戰,根據《民視》獨家掌握新北市選委會內部消息指出,除了羅明才二階連署需補件,其餘包含洪孟楷、葉元之、張智倫、林德福、廖先翔等5位新北市藍委罷免案二階連署都「不用補件」,確定進入三階;其中,張智倫、林德福的查對期程提前,有機會趕得上6月20日中選會例會議程,有機會進行審議,進行「成案宣告」,28件罷藍委案有望在一同天投票。

根據《民視》掌握的獨家消息,新北市選委會內部消息指出,除了第11選區(新店、深坑、石碇、坪林、烏來)的羅明才連署需補件,其餘包含洪孟楷、葉元之、張智倫、林德福、廖先翔等5位新北市藍委罷免案二階連署都「不用補件」,確定進入三階。
日前已有罷免花蓮縣立委傅崐萁、台東縣立委黃建賓以及桃園市第二選區立委涂權吉、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市立委鄭正鈐、等5案,在查對期限內皆未接獲選委會的補件通知,確定進入「三階投票」。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三條明定,選委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應於「四十天內」查對名冊。
回顧日前各罷團送件日期,葉元之、牛煦庭、魯明哲、萬美玲、邱若華、江啟臣、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5月5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4日。
接著,顏寬恒、楊瓊瓔、丁學忠罷免案5月6日送件、查對期限為6月15日;王鴻薇、李彥秀、賴士葆、洪孟楷、廖先翔;林思銘5月8日送件、查對期限6月17日;羅明才5月9日送件、查對期限6月18日;張智倫、林德福5月12日送件、查對期限6月21日;基隆林沛祥5月23日送件、查對期限7月2日。
如果新北市選委會已完成張智倫、林德福案查對,提早將結果送至中選會,有機會趕上本月中選會例會議程,與其餘26件藍委罷免案都可在此之前進入補件程序或成案宣告。
媒體《自由時報》曾訪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陳肯認中選會成案宣告不受查對期限的規範;在正式宣告成案前,也會確定罷免案投票日期,相關作業準備自須就適法性、可行性等各項因素併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