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球星注意!運彩條例三讀通過 打假球最重判無期徒刑

發布時間:2025/06/17 17:06:34
更新時間:2025/06/17 17:06:34
FaceBookcopyLinkLine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非法簽賭、打假球,一直都是許多台灣職業運動球迷的夢魘,為加強維護我國的運動環境,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明文指出以「利誘」方法妨害投注標的之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或是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得併科台幣2000萬至5000萬罰金。

快新聞/球星注意!運彩條例三讀通過 打假球最重判無期徒刑
立法院三讀修法《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加重非法簽賭、利誘、打假球罪責。(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根據另一項法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若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運動競技賽事的公平者,處1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至3000萬台幣罰金;若犯此罪因而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至10年有期徒刑,各得併科2000萬至5000萬罰金。而由於運動彩券理應屬於運動產業一環,外界不斷有呼聲,希望《運彩發行條例》的刑度、構成要件,能夠對齊《運動產發條例》。

對此,民進黨稍早也發文,明確表態「簽賭、打假球,加重處罰!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民進黨表示,為杜絕假球案重演、健全台灣運動競技環境,行政院提出《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法,並且列入優先法案,今天終於順利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接著指出,修法後,若以「利誘」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或是因此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並得併科5千萬以下罰金。

快新聞/運彩發行條例三讀修法通過!打假球、利誘簽賭 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立法院三讀修法《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加重非法簽賭、利誘、打假球罪責。(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民進黨強調,不論是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還是其它非法方式妨害賽事公平,都是法律所不能容忍。因此,藉由加重刑責,希望過去傷害台灣選手、球迷的假球案,從此不會再出現。民進黨重申,政府注重運動發展,也即將成立「運動部」,將在法制層面與時俱進。民進黨表示,歡迎大家透過運動彩券增添競技觀賞樂趣,又能挹注運動發展基金,給予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更多支持。

體育署則說明,運動彩券盈餘對我國運動人才的培育、以及整體運動環境提升,皆具有深遠助益。因此體育局認為,本次修法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相輔相成,強化對賽事公平的維護,有效防堵「人為介入」運彩投注標的,以達成運彩制度的穩健永續發展,同時振興體育、照顧運動人才,並促進社會公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