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前台中和平區長林建堂涉貪589萬 二審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發布時間:2025/06/18 15:43:45
更新時間:2025/06/18 15: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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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先前台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在任職期間因欠下多筆債務,竟涉嫌透過同區清潔隊員謝震宇向廠商收取回扣,且總金額高達589萬;兩人一審分別被判6年6月、6年有期徒刑,並各褫奪公權5年、4年。兩人皆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直到今(18)日上午二審宣判,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因而駁回兩人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快新聞/前台中和平區長林建堂涉貪589萬 二審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台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林建堂在2019年擔任和平區長期間,因對外積欠多筆債務,在同年8月至11月辦理自來水改善工程,與同樣是公務員的和平區清潔隊員謝震宇共謀,透過謝震宇代表林建堂向廠商索取回扣,總共向6家廠商收取金額總計高達589萬。事後,二人在一審分別被判6年6月、6年有期徒刑,並各褫奪公權5年、4年。

不過,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後,發現本案羈押庭法官與一審法官為同一個人,認定判決有些問題,故發回更審;但是,台中地院重新審理後,仍維持原裁定,兩人皆對於判決結果不服提出上訴。

就在今日上午10時二審宣判,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誤,因而駁回林建堂、謝震宇之上訴,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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