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不想出來了?法官提交保「3條件」 沈慶京竟都不同意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持續審理京華城弊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今(11)天聲請具保停押,法官開出交保金額不能低於1億元、須併人頭保證及電子監控等3個「假設條件」,沈慶京的委任律師蘇振文在與住院中的當事人溝通後,不同意法官提的條件,合議庭決議最快要到明天才會出爐。

蘇振文在法官允許下,白天前往台大醫院和沈慶京溝通。蘇轉述,沈希望交保金仍維持在1億元以下,人保部分,因沈親友害怕捲入,所以會有困難,至於電子監控部分,蘇說,沈希望以手機取代電子手鐶、腳鐐。
蘇振文表示,交保的目的在防逃,但沈慶京不會逃亡,身體狀況也不容許逃亡,如果交保證金目的是為了防逃,其實不需要;蘇認為,就算本案有人逃亡,也不代表沈會逃亡,案情發展至今,沈的財務、銀行信用都受極大影響。
蘇認為,電子手環、腳鐐會密集定時發出訊號,將影響沈慶京的身體健康,也侵害沈緊急醫療權,建議改以手機拍照上傳監控中心即可。
蘇振文還說,沈慶京的父母葬在新北市三芝,今年過年、清明節沈都不能去,沈感到過意不去,沈希望交保後去掃墓,但因路程會靠近海邊,擔心對沈施以電子腳鐐,定位會被法官誤會。
承審法官許芳瑜表示,已發函台北看守所准予蘇振文前往醫院與沈商談,但保金「不能比過去高院撤銷羈押裁定的要少」,還要求有人擔保不逃亡,也請沈不要拒絕電子監控;許說,曾有重大人犯以疾病因素,拒絕科技監控但人跑了「這讓法院承受很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