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函送「普發1萬」特別條例 行政院限期10天決定是否覆議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所提出的「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眾消費韌性特別條例」,並於22日正式函送行政院。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若認為該案執行上有困難,可在接收10日內向立法院提出覆議,否則條例將進入執行階段。

該條例將原行政院草案中針對台電的1000億元補貼刪除,改為普發現金1萬元,要求最遲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發放。國民黨指出,普發可減緩民生壓力,並刺激消費,有助於擴大內需。條例同時保留行政院原擬用於國土安全韌性的1500億元預算,使整體規模達5450億元,高於行政院版的4100億元。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17日行政院會上表示,政府原預估的歲計賸餘為336億元,若按照國會通過版本施行,將需額外舉債超過1000億元。對於是否執行1萬元現金普發,行政院尚未作出最終決定。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18日表示,行政院仍在研議中,並未明確表示是否執行或提出覆議。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行政院如認為法律窒礙難行,經總統核可後,應於法案送達後10日內向立法院提出覆議申請;立法院則需於15日內作出回應。若選擇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則不受時間限制。
目前社會各界密切關注行政院是否會針對此案提出異議,或是配合執行立院版本條例,後續動向將牽動普發現金政策的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