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大罷免決戰!投票注意事項一次看 做「這事」恐遭重罰200萬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大罷免最終決戰!首波立委罷免案將於7月26日舉行,中選會也於今(24)日召開記者會,提醒民眾投票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投票時並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此外,列出5點禁制事項,提醒投票人避免觸法受罰。

首先,中選會提醒,全國各地投開票所應用物品如圈選工具、印台或印泥等,均由各市縣選委會依法辦理採購,經由鄉鎮市區公所連同選務設備,分送至各投開票所;惟迄今仍有網路造謠者刻意稱,投票人可準備圈選工具、印泥、印台等,此不實訊息明顯與選務法令規定不符,目的是要干擾投票秩序並影響民主投票,「請投票人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切勿聽信選務不實訊息」。
中選會也提到,本次罷免案投票,台北市等9個市縣選舉委員會,共設置5947處投票所,投票所以沿用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設置地點為主。此外,中選會網站設有各罷免案投開票所地點查詢網站,民眾只要點選戶籍所在的區及里或鄰,就會顯示投開票所地址,並藉由Google地圖顯示投開票所的準確位置。
接著,中選會說明罷免投票日當天應注意之禁制事項,避免投票人觸法受罰:
第一,7月26日投票日凌晨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第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不可以撕毀罷免票,違者,處以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請勿攜出罷免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