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正特別條例 定調普發現金、增電力韌性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4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將匡列經費上限調高至新台幣5900億元,除定調普發現金期程以及新增10億元行政作業費,也新增200億元強化電力韌性,並加碼40億元用以擴大照顧弱勢族群。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4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將匡列經費上限調高至新台幣5900億元,除定調普發現金期程以及新增10億元行政作業費,也新增200億元強化電力韌性,並加碼40億元用以擴大照顧弱勢族群。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韌性特別條例)共匡列5450億元,其中2350億元用以普發現金、1500億元用於國土安全韌性、930億元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新政的經濟支持方案、670億元作為社會支持,原先政院版本規劃的撥補台電1000億元則未被列入。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整體匡列經費上限調高至5900億元,適用範圍新增強化電力系統、加強支持產業、照顧弱勢族群以及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整體新增的450億元額度,除將預留200億元用於第2期產業支持,還有200億元用以強化電力韌性、加碼40億元照顧弱勢族群,並增加10億元左右用以普發現金作業所需的相關經費。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院會中指出,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是思考因應美國關稅談判,如何對產業增加更多支持,以及對勞工提供安定就業政策,還要提高民生照顧,同時強化國土韌性與安全,希望立法院能循「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協商達成共識的作法,加速通過韌性特別條例。
草案也考量發放現金涉及作業準備、系統設計及民眾領取時間,因此參照前次經驗,預留超過6個月時間供民眾領取,將原先普發現金「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的文字,修改為「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
強化電力韌性200億元被歸納為國土安全韌性經費,對於經費估計如何運用,台電總經理王耀庭今天在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200億元主要會針對全台灣輸電等級的產業園區,全面強化工業園區的電網韌性;另外,昨天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也有提出電力系統100億元韌性計畫,這部分則以災區復原為主。
至於未來第2期產業支持方案的200億元如何分配,李慧芝強調會視情況編列。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說,將針對關稅較競爭對手國高的產業擴大補助,像是協助業者海外參展,也正研擬利息補貼擴大,以及思考調整汰舊換新補貼比例等;農業部主秘林家榮則說,因蝴蝶蘭、鬼頭刀兩項產業競爭對手關稅比台灣稍低,未來會視產業發展因應,給予額外補助。(編輯:林克倫、翟思嘉)1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