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涉貪 訊後以12萬元交保

發布時間:2025/08/15 08:28:17
更新時間:2025/08/15 08: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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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周刊王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近日因涉嫌侵占警用公積金,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中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今晨裁定12萬元交保。

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涉貪 訊後以12萬元交保

北檢於昨(14日)指揮警方及調查人員,前往陳俊銘的住處及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將其帶回訊問。當晚9時30分,新北市調處將其移送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過程中他未發一語,快步走入法警室應訊。根據調查,案情可追溯至陳俊銘過去擔任刑事警察大隊第八隊隊長期間,涉嫌利用公積金名義,核銷多筆與警務無關的支出。

消息來源指出,這起案件最初由新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後,台北市警察局刑事大隊主動進行內部自清,進而報請地檢署展開司法調查。檢方懷疑陳俊銘任職期間,將應由團體共同使用的基金,挪作私人餐敘或慰問用途,疑似虛構開支項目以侵吞公款。

陳俊銘在警界資歷深厚,歷任派出所所長、刑大隊長等職務。2024年調任文山一分局後,他實施嚴格管理制度,包含要求警員即時回報行蹤、並將破案獎金及加菜金提撥高達三成作為公積金使用。然而,該制度卻被部分基層批評為變相徵收,缺乏透明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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