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積電3工程師竊2奈米製程 續押3個月理由曝光

發布時間:2025/09/01 18:59:53
更新時間:2025/09/01 21: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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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台積電3內鬼續押!台積電日前爆出內鬼外洩2奈米製程資訊,3人遭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起訴,並在今(9/1)日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稍早法院裁定,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羈押禁見3個月。

快新聞/台積電3工程師竊2奈米製程 續押3個月理由曝光
智財法院刑事發言人張銘晃。( 圖/民視新聞)

台積電日前爆出,1名離職後任職於東京威力科創公司(TEL)的工程師陳力銘,向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索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技術的關鍵秘密檔案或相關資料,遭到台灣高等檢察署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並分別具體求處14年到7年不等的重刑。

今早檢方將3人移送至智財法院審理,並在下午2時30分對3人進行移審接押調查;晚間智財法院認定,3人經訊問後均坦承犯行,且相關證據都指出,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均涉犯《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然而,智財法院也指出,3人雖然均有坦承犯行,但對於犯罪情節、手段、目的供詞的敘述,卻曾出現前後不一、避重就輕的情形;由於3人曾經、現在為同事,可以透過通訊軟體隨時進行聯繫,且在案發後也都有刪除對話紀錄的舉動,「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

智財法院認為,陳、吳、戈的行為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產業競爭秩序,若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限制3人,不能確保將來的審判及刑罰可以順利進行,「因此有羈押之必要」,並依刑事訴訟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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