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認中國製啤酒與熱軋鋼品「傾銷」台灣慘了 最高可課稅51.94%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對中國產製進口啤酒與特定熱軋扁軋鋼品反傾銷稅調查案,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9月24日起依最後認定的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啤酒課徵稅率為19.13%到51.94%,熱軋鋼品課徵稅率16.10%至20.15%。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公告傾銷調查最後認定結果,相較6月底公告臨時課徵稅率,啤酒反傾銷稅案關聯製造商包括百威雪津啤酒有限公司、百威雪津(漳州)啤酒有限公司、百威(武漢)啤酒有限公司、百威東南銷售有限公司傾銷差率為31.3%,減少2.55個百分點;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為19.13%,增加6個百分點;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為51.94%,減少12.2個百分點。
熱軋鋼品反傾銷稅案方面,關聯製造商包含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寶鋼湛江鋼鐵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傾銷差率為16.1%,減少0.8個百分點,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維持在20.15%。
關務署說明,最後調查階段曾派員至廠商營業處實地查證,接受部分初步認定未予採認的相關費用及調整查核不符部分,影響出口價格、正常價格及產品成本計算,因此個別廠商最後認定傾銷差率與初步認定結果略有差異。
關務署解釋,百威集團最後認定傾銷差率較臨時反傾銷稅率33.85%酌減,是因正常價格調整費用與初步認定不同,如增列扣減消費稅、加計可回收玻璃瓶等包裝物價格、內陸運費及銷售信用成本等項目,因消費稅扣減金額多於應加計部分,因此,整體正常價格較初步認定略低。
關務署表示,因相關傾銷差率已變動,因此通知各進口地海關自9月24日起,依最後認定的傾銷差率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納稅義務人提供的保證金,將待完成最終核定是否課徵反傾銷稅,再依相關規定辦理退還溢繳或已納款項。
後續調查部分,關務署說明,已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傾銷是否損害台灣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並評估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的影響。經濟部應於接獲財政部通知隔日起40日內,作成前述調查認定;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隔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