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處分財產欠稅165萬元 聲請管收獲准急提清償方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去年6月間出售房屋及土地,卻欠繳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稅約新台幣165萬餘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陳男將出售不動產的價金結餘款,轉至親友帳戶而且提領大額現金,甚至處分名下的投資,還頻繁出國旅遊,明顯有隱匿處分財產的情形。今年10月27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陳男2天後迅速提出分期償還計畫,當天就先繳納了50萬元,再由親叔叔出面擔任擔保人,終於獲准釋放。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去年6月間出售房屋及土地,卻欠繳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稅約新台幣165萬餘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陳男將出售不動產的價金結餘款,轉至親友帳戶而且提領大額現金,甚至處分名下的投資,還頻繁出國旅遊,明顯有隱匿處分財產的情形。今年10月27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陳男2天後迅速提出分期償還計畫,當天就先繳納了50萬元,再由親叔叔出面擔任擔保人,終於獲准釋放。
新北分署表示,年約3旬的陳姓男子,去年6月間出售名下位於台中市西屯區的房地,卻欠繳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稅165萬餘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於今年2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這時,陳男名下已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行政執行官調查後發現,他出售台中市的不動產,扣除相關交易成本及抵押債權後,仍有結餘款627萬餘元。當時陳男明知應繳納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稅,竟未繳納稅金。
新北分署表示,調查發現,陳男將結餘款轉至祖母、姑姑、叔叔及其他友人等的帳戶,並提領上百萬元現金,甚至處分名下原持有的上市櫃公司股票及未上市公司股份等,所得金額約59萬餘元及120萬元,也都提領一空。另外也發現,陳男去年7月至8月短短2個月間,即出國4次,明顯有相當資產實力。

新北分署表示,行政執行官詢問陳男,處分財產的原因,他則指稱匯款給親友是用於償債,但均未能舉證以證實說詞。另外詢問出國詳情,他則說是與太太出國至澳門慶生及旅遊,還去娛樂場所拚了一把,當時將全部的現金140萬餘元都賠光了。
新北分署指出,多次限期陳男履行義務,並限制出境。但他聲稱名下已無財產,僅能先每月繳納3000元。考量陳男具備清償能力卻拒不履行,所提清償方案與欠稅金額明顯不相當,而且已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隱匿處分財產的管收事由,今年10月27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法院裁定准許。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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