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抓到了!監察院認定顏寬恒刻意隱匿3筆財產 懲處結果出爐

發布時間:2025/11/04 18:44:54
更新時間:2025/11/04 18: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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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監察院今(4)日公布最新第290期《廉政專刊》,其中揭露,台中藍委顏寬恒因財產申報未據實登載,遭裁罰290萬元。經調查,顏於2020年1月申報資料時,未揭露2筆借用他人名義登記的汽車及1筆事業投資,監察院認定屬刻意隱匿。

快新聞/抓到了!監察院認定顏寬恒刻意隱匿3筆財產 懲處結果出爐
台中藍委顏寬恒涉刻意財產申報不實,被監察院裁罰290萬。(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監察院指出,顏寬恒應依規定據實申報財產,但顏申報2020年1月31日的財產,就應申報財產項目,未據實申報本人借用他人名義登記的汽車2筆及事業投資1筆。且顏寬恒所述申報不實理由,不足採信,應認定為故意隱匿財產進行不實申報,因此處290萬元罰鍰。

對此,顏寬恒受訪時稱,民進黨政府政治追殺,不僅是用檢調、司法,現在還用監察院作為工具。財產申報已經盡其所能地詳實申報,包括不動產、存款、保險或是股票,何必金額高的都申報了,還刻意去隱匿金額低的申報項目,不合邏輯也不符常理。

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媒體《自由時報》去(2024)年7月曾報導指出,顏寬恒被控貪汙、偽造文書等3案,其中包括涉嫌詐領立院助理費及年終獎金108萬餘元,與其擔任「隱性股東」的苑裡營造公司盈餘混用,支付購買瑪莎拉蒂豪車(總車價644萬元)的尾款72萬餘元、馬自達轎車134萬餘元、TOYOTA RVA4休旅車111萬餘元。

不過,顏寬恒當時財產申報中,明明身家數億,名下卻只有一台持有超過5年的BMW轎車,卻不見前述豪車,引起各界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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