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藍白硬通過《公投法》!「公投綁大選」確定復辟 恐重演2018選務亂象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挾帶優勢人數的藍白立委,今(21)日下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第23條修正草案,也就是俗稱的「公投綁大選」;本次修正條文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 ,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而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公投綁大選先前在2018年11月24日出現時,發生邊開票邊投票等選務亂象,因此當時主導多數席次的民進黨立委,便修法明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四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起,每二年舉行一次。 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不過,民眾黨團近日則提出《公民投票法》第23條修正草案,想改成「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 ,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而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由於藍白立委皆力推此法,而民進黨團表達不滿,認為會公投綁大選會造成選務混亂;儘管昨天與今天都歷經黨團協商,但也都宣告破局,今日下午院會便上演表決大會,民眾黨也提出修正動議,將條文修改成「3個月起至6個月內」,最終在藍白贊成56票,大於民進黨團44票,經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後確定三讀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