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洲豬瘟!龍井養豬場違法廚餘養豬最高罰400萬
圖、文/01.today
為強化非洲豬瘟防疫,台中市政府持續對轄內養豬場加強稽查。12月15日經龍井區公所通報,該區一處養豬場因涉嫌違法使用廚餘餵養豬隻,市府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現場查核後確認違規屬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裁罰,最高罰鍰合計達新台幣400萬元。

為強化非洲豬瘟防疫,台中市政府持續對轄內養豬場加強稽查。12月15日經龍井區公所通報,該區一處養豬場因涉嫌違法使用廚餘餵養豬隻,市府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現場查核後確認違規屬實,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裁罰,最高罰鍰合計達新台幣400萬元。
現場查獲麵包塑膠袋混廚餘
台中市農業局表示,市府於12月15日接獲龍井區公所通報後,旋即會同環境保護局及動物保護防疫處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在龍井區該養豬場現場,稽查人員明確查獲廚餘桶內混有麵包及塑膠袋等物,且養豬場的飼料槽推車中亦盛裝水混合飼料及麵包等物質,確認該場違規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廚餘餵食飼養中的21頭豬隻,已嚴重違反現行非洲豬瘟的防疫規定。
違規最高恐罰400萬元!農業局從嚴開罰
針對此龍井養豬場廚餘違法養豬案,農業局強調將依法嚴罰,包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違規使用廚餘餵豬,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以及《飼料管理法》使用違法物料作為飼料,可再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兩者合計,該場最高將面臨400萬元罰鍰。農業局呼籲,養豬場切勿心存僥倖,務必遵守法規,停止使用廚餘餵飼豬隻,共同防堵非洲豬瘟入侵。
緊急採樣檢驗並啟動周邊消毒 維護台中食安
為降低可能的疫情傳播風險,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已即刻對該養豬場的豬隻與廚餘實施移動管制。同時,已採集3頭豬隻血液樣品送往中興大學初篩實驗室進行檢驗,並同步啟動畜牧場與周邊道路的全面消毒作業,全力提升生物安全等級。
農業局進一步強調,市府將持續推動包含強化養豬場訪視、食安稽查及輔導廚餘回收作業等多項跨局處防疫措施,確保疫情風險降至最低,全面守護台中食安與在地養豬產業安全。面對查獲的違規案件,市府將秉持「勿枉勿縱」的態度,依法嚴格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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