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看新聞/藍白「彈劾賴清德」須先闖2關卡!簡單1圖揭難度、達標門檻
政治中心/周希雯報導
藍白日前通過《財劃法》修法,行政院隨即宣布「不副署」抗衡、獲總統賴清德力挺,引發藍白強烈反彈;昨(18日)不只提案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卓榮泰,藍白今(19日)還宣布彈劾違憲總統賴清德,此舉震撼政壇。不過,「彈劾總統」並非易事,究竟藍白需要挺過什麼關卡、會面臨何種難關,彈劾過關的後續又是如何?《民視新聞網》以簡單圖表帶您馬上了解。

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若要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聲請,必須先獲得立法院2分之1以上席次提議。以目前局勢來看,全體113席委員需有57席立委提議,若國民黨擁有52席、加上民眾黨8席或無黨籍2席,第一階段提議可達標;不過緊接著將面臨2大難關。
第一關:立法院決議
在野在第一階段提議達標後,還需要立法院3分之2以上席次決議,也就是需要76席立委決議。不過目前民進黨有51席,即使國民黨、民眾黨加上無黨籍席次全數決議也只有62席,剩餘14席需要民進黨立委同意,因此這一關有極大難度。
解法:倒閣重選
在野向行政部提出不信任案、也就是俗稱的「倒閣」,倒閣後總統解散國會並重選,在野力拼奪下76席就有望達標。

如果在野最終獲得76名立委決議,彈劾案將送入憲法法庭;憲法法庭收案後,首先會審查「聲請程序合法性」(例如國會決議程序是否合法),不符程序要件會被裁定不受理;如果符合法定程序,則將舉辦言詞辯論等審理程序。
第二關:大法官人數不足
憲法法庭評議過程,需經由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人數不得低於10人;也需獲得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同意、人數不得低於9人,符合以上2點彈劾案才能成立。不過,總統賴清德分別在去年、今年提出兩波大法官提名,最後都被藍白否決,如今憲法法庭僅剩8名大法官,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足,無法開啟審理程序
解法:補滿大法官人數
藍白行使人事同意權,補充憲法法庭人數直到評議門檻,或是未來同意賴清德所提出的大法官人選,讓憲法法庭恢復運作。
憲法法庭一旦通過彈劾案,被彈劾的總統、副總統,自判決生效日起,即刻解除職務,據我國憲法49條,總統缺位時將由副總統繼任、直到任期屆滿。也就是說,藍白即使闖過上述2道難關、成功彈劾賴清德,也不會重新進行總統大選,而是由副總統蕭美琴繼任,直到2028年任期屆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