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趙少康認罪了!726大罷免亮票「求輕判」 宣判日期出爐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今年7月26日首波大罷免投票當天,前中廣董事長、國民黨「戰鬥藍」成員趙少康被媒體拍到「2度亮票」,北檢調查後認定趙少康故意亮票,還痛批他事後卸責推託,態度不佳,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開庭,趙少康今天當庭認罪,法官訂明(2026)年1月20日宣判。

趙少康於今年7月26日罷免投票日當天,被拍到「2度亮票」的爭議畫面,引發社會熱議。當時有網友猜測,趙少康是否因取消「東非之旅」而影響心情,雖然事後他澄清,強調只是「一時失誤」,並表示「沒想到媒體會捕捉」。
趙少康今(31)日在庭上承認違反《選罷法》,辯稱當時沒有聽到選務人員制止他,事後詢問一些記者,也說沒聽到有人制止;如果有人制止,他一定會收好選票。
他說,當時離開投票所就聲明認錯,不是故意亮票,而且他的立場大家都知道,沒有亮票必要。趙的委任律師表示,趙少康是「過失亮票」,已透過媒體表示犯錯,犯後態度良好,況且亮票沒有實質影響,盼法官從輕量刑或以公益金代替刑罰。公訴檢察官則請法官考量趙少康的犯後態度,依法量刑。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8條第2項規定,投票人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違者依同法第105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官諭知本案採簡式判決,今辯論終結,訂明年1月20日上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