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外送員照過來!立院三讀通過保障專法 業者須投保、每單保底45元

發布時間:2026/01/06 10:33:15
更新時間:2026/01/06 1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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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現代人習慣透過外送平臺,透過外送員獲得餐點或其他物品;為了保障外送員、外送平臺、消費者的權益,立法院今(6)日上午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直接明訂業者需要幫外送員投保,而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時薪的1.25倍,更不可低於新台幣45元之保障金額。

快新聞/外送員照過來!立院三讀通過保障專法 業者須投保、每單保底45元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示意圖/擷取自Uber網站)

新法明定,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且不可低能新台幣45元之保障金額。

且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報酬,每月至少定期發給2次,並應提供載明報酬總額、 每筆訂單報酬之計算方式及金額、 依法令或雙方約定得扣除之項目及其金額、實際發給之金額。同時,外送平臺業者應置備外送員報酬清冊,將給付報酬總額、報酬明細等事項記入,而報酬清冊應保存5年。

另,新法也規定,外送平臺業者要為已成立外送服務契約的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而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

同時法令也訂出,外送平臺業者應建立制度提供外送員申訴:一,報酬金額、計算方式及給付時間、二,停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或其他對外送員不利決定、三,外送員與合作商家或消費者就外送服務所發生爭議。應至少包括受理單位、處理流程、處理時間、回復方式及申訴成立後之補償措施等內容,並由外送平臺業者公開揭示。

外送平臺業者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爭議, 成立獨立處理小組,受理外送員的申訴,且小組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工會代表以外之小組成員, 應由具備勞動法令專業,或熟悉外送平臺產業實務運作之外部專家學者擔任;與外送平台業者間無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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