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林清水遭檢方聲押 花蓮地院14:30召開羈押庭

發布時間:2026/01/15 09:43:10
更新時間:2026/01/15 09:43:10
FaceBookcopyLinkLine

首次上稿:01/15 08:46
更新時間:01/15 09:43(更新羈押庭召開時間)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去(2025)年9月23日溢流,共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蹤,檢調昨(14)日針對相關單位發動大規模搜索,並將光復鄉長林清水、公所秘書張源寶等4人帶回訊問,深夜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檢方訊後依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向法院聲押林清水,預計將在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

快新聞/林清水遭檢方聲押 花蓮地院14:30召開羈押庭
光復鄉長林清水(中)昨日深夜遭移送花檢接受複訊。(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另據了解,張源寶涉犯過失致死罪,20萬交保、電子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前承辦員曾小姐涉犯過失致死罪,獲得請回,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民政課長王詠濬涉犯過失致死罪,電子監控、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花檢表示,9月23日強颱「樺加沙」外圍環流挾帶豪雨,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造成花蓮縣光復鄉災情嚴重,迄今共有19人死亡、5人失蹤。本署陳佳秀檢察長高度重視,為查明是否有人為疏失或公務員涉及刑事責任,第一時間已指派主任檢察官與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警調積極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及多方調卷研析,認定林清水、張源寶、王詠濬與約用人員曾小姐等4人,均為災害防救業務人員,明知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已分別於去年9月21日上午11時發布黃色警戒(預防性撤離),22日7時發布紅色警戒(強制撤離),竟未依災害防救法第10條第3款、第24條1項、第30條第1項等規定,積極推動疏散撤離作為,並於撤離人數統計表浮報登載不實之撤離人數後,陳報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致馬太鞍溪堰塞湖於9月23日下午2時50分發生壩頂溢流,並挾帶大量泥沙沖入光復鄉時,因民眾並未預先撤離,導致嚴重災情,至今計有24名民眾因而不幸喪生或失蹤。

林清水等人涉犯刑法第216條、213條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等罪嫌。

花檢指出,為為保全證據及釐清案情,昨(14)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鳳林分局,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花蓮縣光復鄉公所、被告住所等8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

被告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均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過失致死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林清水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當庭逮捕並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3人尚無羈押之必要。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