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民眾黨版軍購條例「大砍8500億」又砍多項目 國防部:不完整且欠缺專業

發布時間:2026/01/27 06:31:16
更新時間:2026/01/27 06: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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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藍白立委已多次在立院封殺政院版國防特別條例,昨(26)日民眾黨立院黨團自提的軍購特別條例相關條文曝光,軍購規模相加僅4,000億;草案內文更刪除院版提案原有的重層攔截網、台灣之盾、非紅供應鏈等;甚至明列各項軍購項目最高額度,等同增加軍購談判交涉難度。對此,國防部以四點聲明回擊,強調國防部版本得到美國國會、國務院及AIT公開肯定,並非「以政治宣示取代專業審查」;質疑民眾黨版本僅擷取部分知會國會程序之項量,內容顯不完整,亦欠缺專業評估。

快新聞/民眾黨版軍購條例「大砍8500億」又砍多項目 國防部:不完整且欠缺專業
國防部。(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民眾黨版的國防特別條例列出6款採購項目,軍購總額上限為4,000億元,其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及第84條的規定限制。採購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期滿後經立院同意可辦理後續預算;條文也明定,自公布日施行至2033年12月31日止,為期近7年。

對此,國防部晚間發出新聞稿回擊,強調國軍建案作業程序,是考量敵情威脅、未來作戰場景與科技發展等因素,循「作戰需求」、「系統分析」、「期程工項」及「整體獲得規劃」之邏輯思維,確認所需籌購之武器裝備。

國防部指出,凡是達新台幣10億元以上建案,需呈報行政院審查、始可編列預算。國防部《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條例草案》即依此完成,並得到美國國會、美國務院及美在台協會之公開肯定,適與「以政治宣示取代專業審查」者相反。

另國防部表示,美方對外軍售作業,有完整審查程序。在作戰需求評估階段,需先由駐在國安合部門,以及戰區階層完成專業評估後,方可由需求國遞交發價書需求信函,進入跨部門內部審查程序,同意後始可知會國會、對外供售。

特别預算向美籌購之武器裝備,國防部即依前述建案程序,及美軍售要求,經雙方長達一年密切協商,始初步確認項量、交運期程與預算需求等。後續將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再由美國防部與主合約商議約,始能確認最终價款、品項、期程與交運時間。

國防部也強調,特別條例之完整規劃,包括「精準火砲」、「遠程精準打擊飛彈」、「無人載具及其反制系統」、「防空、反彈道及反裝甲飛彈」、「AI輔助與C5ISR系統」、「強化作戰持續量能相關裝備」、「台美共同研發及採購合作之裝備、系統」等七項,已於115年1月19日,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實施機密專報,並接受與會委員質詢。

至於民眾黨團所提之「M109A7自走砲」等5項,國防部認為,僅擷取部分知會國會程序之項量,內容顯不完整,亦欠缺專業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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