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歲人瑞突娶68歲看護遭疑「粉紅收屍隊」 律師逆風:陳松勇也是

發布時間:2026/02/06 07:54:19
更新時間:2026/02/06 07: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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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CTWANT

台北市中山區某醫院近日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名身價約8億元102歲阿公由68歲台灣籍看護陪同前往醫院回診,未料在離開醫院大門時,竟遭自稱家屬者當場將人推走,看護被推倒在地並高喊「警察救人」。由於對方動作迅速,早已離開現場,醫院保全雖一度試圖攔阻,但對方表示自己是家屬,且聲稱後方有人欲追趕,現場人員一時難以判斷,只能放行,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102歲人瑞突娶68歲看護遭疑「粉紅收屍隊」 律師逆風:陳松勇也是

事件爭議源自這名102歲人瑞在今年1月與長年照顧他的賴姓看護完成結婚登記,部分輿論質疑看護是否涉及財產動機。對此,網紅律師「巴毛律師」陳宇安在臉書粉專發文,提出不同於主流輿論的觀點,呼籲外界換個角度思考。

陳宇安指出,許多人一看到102歲人瑞與看護登記結婚,第一時間便認定人瑞遭到欺騙,看護動機不單純,但也不排除事實可能正好相反。她提出疑問,「有沒有可能這個阿公的子女平常都沒有照顧關心他,就把它丟給看護。反而是這個照顧他多年的看護對他照顧的無微不至,讓他覺得有被關心被關愛,同時又對子女感到心寒的狀態下,所以願意跟看護結婚把財產留給看護。」

陳宇安也以已故藝人陳松勇為例指出,陳松勇過世前,曾在遺囑中將大部分財產留給印尼籍看護Yule,並認對方為乾女兒,當時同樣引發社會討論,但也反映長期照顧所建立的情感關係。

不過,陳宇安也強調,整起事件的關鍵仍在於人瑞登記結婚時的精神狀況。她指出,經手的戶政事務所人員已確認當事人能正常對答,才會協助完成結婚登記,且依法也須有2名證人確認雙方具備結婚真意。在目前資訊下,將看護直接標籤為「粉紅收屍隊」並不公平,但同時也必須說明,看護並無法律權力禁止親屬探望人瑞。

針對家屬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陳宇安分析,若子女要提告撤銷婚姻,須先證明人瑞在登記結婚當下已喪失判斷能力,例如提出失智症相關醫療紀錄,或證明證人資格或見證過程存在瑕疵,相關細節可向護理師或醫療人員查證。然而目前不論戶政事務所或醫護人員,皆表示人瑞可正常溝通,家屬主張恐怕面臨困難。

陳宇安最後強調,即便已高齡102歲,只要具備清楚的意思表示,仍依法享有婚姻自由與自主決定權,外界不應僅因年齡或身分,就否定當事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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