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逆轉!新北里長揪團遊中稱「習近平請客」一審無罪 二審改判2年6月

發布時間:2026/02/12 12:10:27
更新時間:2026/02/12 1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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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連國程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涉嫌於2023年間,邀請其他里長及親友赴中國接受招待,姚韋華行前甚至還向受邀親友稱「這頓習近平請客」,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判決姚韋華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12)日依反滲透法判姚韋華2年6月有徒刑,褫奪公權2年。

快新聞/逆轉!新北里長揪團遊中稱「習近平請客」一審無罪 二審改判2年6月
新北土城里長姚韋華涉嫌赴中接受招待,遭高等法院判2年6個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023年9月,姚韋華與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接受南京市台辦資助及指示,邀請附近里長及居民到中國接受食宿招待,不僅如此,機場接駁跟在中國的交通都由中國買單,團員僅須自負約16000元機票費。

姚韋華一行人於2023年11月出發,中方人員於餐敘場合懸掛「兩岸一家親」紅布條,台辦官員還宣傳「藍白合、支持侯友宜、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姚韋華返台後,遭檢方依「受滲透來源資助犯投票行賄罪」起訴,一審判決無罪,檢方提起上訴。二審期間,姚韋華向法院表示自己只是去玩,「對岸有誰參加一概不知,完全不了解」,然而高等法院不採信他的說詞,依照《反滲透法》規定,判姚韋華2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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