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鯉魚潭奪命又甩鍋?花蓮縣府稱中央要求「無依據」 縱管處狠打臉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花蓮鯉魚潭為國內知名景點,是許多民眾遊憩首選,春節大年初三(2月19日)卻傳出天鵝船翻覆事故,造成一名8歲男童不幸溺斃。為了防止憾事再度發生,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要求縣府暫停業者營業,並制訂管理自治法規才可復業;惟縣府卻稱,此要求無法源依據。對此,縱管處今(9)日嚴正回應,保障遊客安全、必須合法是遊憩活動的最高基本原則,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業者也才能穩定營運。

基於目前環境條件的改變,現有業者經營小船及浮具的營業行為僅有商業登記已然不足。縱管處提到,為加強確保遊客的遊憩安全,縱管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公布自2026年3月5日起,載客小船、水上腳踏車(天鵝船)暫停在鯉魚潭的營業行為;業者在取得主管機關相關許可、檢查合格才具有營業條件。
縱管處表示,鯉魚潭位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內,但載客小船及浮具等業者的商業登記、小船業者的營業登記主管機關為花蓮縣政府。交通部早在2010年1月8日決議,對小船經營業由各地方政府以自治法規來規範管理。

事實上,目前包括台北市、南投縣、台南市、高雄市等多個縣市政府,均已依地方制度法第19條訂定載客小船管理自治法規,配合完善船舶經營管理機制。因此,縱管處再次請花蓮縣政府儘速訂定自治法規,讓業者可合法經營相關業務。
最後,縱管處強調,3月5日召開研商會議時,已向業者充分說明釐清中央及地方權責,請花蓮縣政府重視遊客安全並協助業者重新取得合法經營依據,儘速訂定相關自治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