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跟天價拖吊說拜拜!北市推道路救援指引 蔣萬安:主動出擊、提出解方
即時中心/顏一軒、陳治甬報導
為保障消費者道路救援消費權益,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10)日宣布,已訂定「台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規範業者作業程序,並自即日起實施。凡從事道路救援及拖救作業之業者,應依消費者保護法及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台北隊一定要主動觀察、發現問題、主動出擊、提出解方,這項指引是市府打擊不肖業者、守護市民財產安全的具體行動。

蔣萬安今日於市政會議中裁示,非常肯定交通局與法務局,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完成訂定「台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這不僅是建立行政規範,更是市府打擊不肖業者、守護市民財產安全的具體行動,因為道路救援應是雪中送炭,絕對不能是趁火打劫,所以請交通局儘速完成公告程序,並且定期追蹤執行成效,把安全和公正還給市民。

他強調,此項道路救援指引,不應該只是交通局的個案,而應該是台北隊的共同責任,因此要勉勵各局處首長,皆應該時時檢視各自轄管的領域,有無業界隱藏的黑箱?有無鑽法律漏洞的蟑螂,傷害民眾權益?
蔣萬安說,北市府的施政核心就是「以人為本、以市民為核心」,台北隊不只是有魄力、有執行力的團隊,也是一個有溫度的團隊。面對市民痛點,一定要主動觀察、發現問題、主動出擊、提出解方。
蔣萬安:寧可撈過界、不要三不管
他也重申,寧可撈過界,不要三不管;只要是傷害市民權益的事,市民關注的議題,我們就應該主動去討論,立刻行動,落實對市民朋友的照顧。
北市交通局說明,本指引三大核心為消費資訊全面透明化、建立「拖救前、中、後」標準作業程序(SOP)及明定違法可能涉及之刑法法律責任。明確要求業者於營業場所或網站清楚揭露收費標準,須事前告知服務項目、報價與預估總額,若現場需追加項目必須再次取得同意,未事先說明之費用不得收取,以及業者須保存錄音或對話紀錄至少6個月,保障業者與消費者各自權益。業者不得任意加價、不實收費或收取未告知費用,並不得以之作為留置車輛之正當事由;也不得有威脅、恐嚇、辱罵、欺騙或破壞等影響車主、駕駛人或受託人權益之行為。
北市府提醒民眾,如遇到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先靜下心來不要慌張,可先洽詢保險公司或信用卡公司合作的拖吊業者協助。在接受拖吊服務前先向廠商詢問清楚相關收費標準。遇到超出約定的收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可以報警處理。
北市府呼籲,業者應遵守「台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依消費者保護法及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違規業者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如非法強制要求留置車輛及索取高額拖救費用,若涉及詐欺、強制、恐嚇取財或其他刑事罪嫌,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辦理,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