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審判17年!前央視記者分析2事喊「的確拿了錢」:肯定是不乾淨
政治中心/楊佩怡報導
台北地院經過一年審理京華城等弊案,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在3月26日的一審中,遭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長期關注台灣政壇的前央視記者王志安在社群上發文表示,看完柯文哲安的判決書後,「感覺柯文哲的確是拿了錢」。


前央視記者王志安在X平台上發文表示,他看了柯文哲一審的判決書後,認為「感覺柯文哲的確是拿了錢,也的確是因為拿了錢,給了沈慶京額外20%的獎勵」。不過他指出,檢方也的確沒有找到過硬的證據,「以那個210萬認定受賄,太過牽強了」。拋開京華城案,他提及柯文哲在其他事項上的作法,「和其聲稱的廉潔形象相差太遠」,雖然柯文哲將選舉補助款的幾千萬拿去買房,是合法的,「但沒有政治人物這麼做」。

此外,王志安提到柯文哲私下收了很多政治獻金,卻根本沒有進入民眾黨的帳戶;以及柯文哲把自己的肖像權賣給木可公司1500萬,「這個也是開了台灣政治人物的先例」。因此,根據上述分析,王志安斷言「柯文哲案有沒有政治因素,肯定是有,但柯文哲是不是不乾淨,肯定是不乾淨」。最後王志安也感嘆道,台灣想成長起來一個第三黨非常不容易,「柯文哲領導的民眾黨原本最有希望,但柯文哲看起來也是德不配位。枉費我當時還買了不少民眾黨的周邊。一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