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爭執!新竹醉漢持雙刀砍妻頭部 檢方以殺人未遂起訴 法院:僅傷害罪
社會中心/黃兆康 新竹報導
去年11月,新竹縣一名男子酒後與妻子爭執,竟然拿兩把菜刀砍老婆的頭部,造成她多處撕裂傷。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如今判決出爐,法院認為,雖然夫妻過去也會爭吵,但都沒有重大傷亡,屬於偶發事件,認定只構成"傷害罪",妻子也已撤回告訴。

警方壓著肩膀,藍衣男子跪在地上,旁邊還有兩把菜刀,去年11/9凌晨一點多,他酒後情緒失控,拿刀砍妻子,街坊鄰居表示,兩人爭執不是第一次。
附近鄰居:「有時候喝了酒,酒性不好,大吼大叫。」
回顧這起事件,范姓男子酒後因生活瑣事,對妻子不滿,手掐對方脖子,還拿刀砍向頭部,造成額頭、頭皮撕裂傷,左手因為阻擋也有砍傷。幸虧弟妹阻止和報警,緊急送醫才保住一命。

檢方認為丈夫手段兇殘,依殺人未遂罪起訴,然而新竹地院表示,難以認定有殺人故意,夫妻過往有兩次衝突,但都沒有重大傷亡,屬於酒後偶發事件,非預謀。至於這次砍人,妻子到院時意識清楚、呼吸脈搏正常,沒有接受手術、沒留後遺症,也沒看到掐脖子的證據,因此法官認定只造成傷害罪。

由於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在妻子撤回告訴後,法院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