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不用修憲?「18歲投票權」掀論戰 青年團體喊話:直接修法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8)日審查《選罷法》修正草案,聚焦18歲公民權入法。內政部認為,調降投票年齡有助青年參與公共事務、落實世代正義,且朝野皆有提案。不過,民間青年團體指出,過去「修憲」附帶決議已不符最新共識,強調朝野協商已改採「修選罷法」路徑,並納入《青年基本法》。團體並引述公法學界見解,認為憲法第130條具解釋空間,可透過修法實現18歲公民權,呼籲立院儘速逐條審查、推動落實。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聚焦18歲公民權入法進程,引發朝野與民間關注。內政部指出,調降投票年齡有助提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強化民主代表性,也有助回應世代正義期待。目前不分朝野,跨黨派皆提出相關草案,顯示此議題已有跨黨派共識基礎。
青年團體質疑修憲說法 主張直接修法落實
關於今日內政委員會18歲公民權入選罷法詢答,民間團體台少盟、世代共好、青年思潮、臺學聯、一滴優共同回應指出,針對內政部引用的「修憲」附帶決議,依其所知,去年8月14日《青年基本法》初審時,因各黨團尚在諮詢專業意見,才提出相關附帶決議。

不過,至12月18日朝野協商時,各黨已明確表示將「修選罷法」,並直接「以此精神入《青年基本法》第20條」,認為附帶決議已無法反映立法者原意。
同時,青年團體也指出,近年多數公法學者已形成主流、穩定見解,認為憲法第130條解釋上仍有空間,立法院可透過修法實現18歲公民權,不必過度擔憂違憲問題。
最後,青年團體肯定跨黨派委員對18歲公民權入選罷法的支持,並呼籲立法院穩健推進、儘速進行逐條審查,讓18歲公民權早日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