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中配「曾任中共黨政軍單位」申請在台定居被拒 竟控「迫害人權」

發布時間:2026/05/11 18:51:37
更新時間:2026/05/11 18:51:37
FaceBookcopyLinkLine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1名中國籍曹姓女子日前申請在台定居,不過內政部審查會發現曹女曾任職中國河南省新鄉市1家「國有獨資公司」,屬中共黨政軍單位,因此不予許可;曹女不服,提起訴願稱她當時「只是打雜」,且在台育有1子,若我政府不許可定居有迫害人權之虞,不過行政院仍駁回曹女訴願。

快新聞/中配「曾任中共黨政軍單位」申請在台定居被拒 竟控「迫害人權」
2025年3月另1中配亞亞遭廢止居留許可,離台前赴內政部前陳情。 (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行政院近日公布訴願決定書,指出1名中國籍曹姓女子於2015年2月獲來台居留許可,並獲長期居留證,有效期限至今年7月19日。

媒體《中央社》報導引述決定書內文,指出曹女去(2025)年8月申請在台定居,經內政部去年10月召開定居審查會決議,曹女因曾任職中國河南省新鄉市國有獨資公司「河南省新鄉市鐵路處」專員及「河南省新鄉市衛濱區街道辦事處南橋辦事處」主任等職,依相關規範「決議不予許可」,且3年內不得再申請。

曹女主張,她2009年與洪姓台灣人結婚,後於2012年生子,她在入境審查時就已據實告知相關職務是2000年間學校畢業時所分配,她當時僅負責跑腿、購買辦公用品等打雜工作,也順利取得來台居留證。

內政部引述陸委會2025年9月的函復指出,「河南省新鄉市鐵路處」是由新鄉市人民政府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河南省新鄉市衛濱區街道辦事處南橋辦事處」是河南省新鄉市衛濱區轄下的街道辦事處,這2機構都是「中共黨政軍單位」。因此審查會決議不予許可,並無違法。

審議委員會:曹女曾任中共黨政軍單位 不許可在台定居處分妥當

審議委員會認為,曹女所任職務屬中共黨政軍單位明確,且曹女申請定居時未如實申報相關經歷;另外,曹女疑有「異常涉中活動」,因此原處分無不妥。

另外,審議委員會指出,曹女現持長期居留證,得依相關規定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未影響母子團聚等權益,因此應維持原處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