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民眾黨擬提動議修《選罷法》「幫高虹安解套」 律師怒批:吃相難看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年底地方九合一大選將至,而新竹市長高虹安身上有2司法案件都已二審宣判,其中,高在誣告案二審中,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三審若維持原判恐讓高虹安連任百里侯夢碎。民眾黨則提案修改《公職人員選罷法》,被外界質疑是為幫高虹安解套。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根本是量身打造,幫高護航參選,吃相難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朝野之前協商修改《選罷法》,立院民眾黨團提再修正動議,藍營則傾向支持民眾黨版本,為高虹安清除司法障礙。
律師:高虹安誣告案若維持原判 恐趕不上登記參選
《自由時報》報導引述律師黃帝穎說法,高虹安「誣告」旅美教授陳時奮,遭一審判刑10月,高院(二審)維持高虹安誣告罪有罪,但減輕刑度為6個月,根據現行《刑法》規定,誣告最是最重可判7年,依法不得易科罰金,僅能易服勞役。
黃帝穎指出,高虹安誣告罪案已上訴最高法院,若三審駁回上訴、原持原判,在今年登記參選前,高虹安被判6個月雖符合易服勞役的聲請要件,但恐怕難以在今年9月4日最後登記參選期限前服滿勞役時數,根據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第1項第9款規定,高虹安將無法登記為候選人。
黃直言,民眾黨提案修選罷法,放寬「易刑處分者」可登記參選,明顯為高虹安誣告案的「消極資格」解套。黃抨擊民眾黨,竟拿立法公器護航權貴犯罪的參選資格,社會無法接受「高虹安條款」,白營修法吃相難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