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柯文哲條款」要來了?民眾黨團擬修法刪勾串羈押 黃國昌竟這樣說

發布時間:2026/06/07 12:05:59
更新時間:2026/06/07 12: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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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熊家瑜、彭雨桐報導

立法院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並將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案審查,其中刪除勾串的羈押要件,被認為是「柯文哲條款」。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7)日受訪時稱「柯文哲條款」是有心人士操弄,更稱羈押要件修法是2008年總統賴清德與民進黨團提出的。

快新聞/「柯文哲條款」要來了?民眾黨團擬修法刪勾串羈押 黃國昌竟這樣說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左)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右)。(圖/民視新聞)

民眾黨團下周將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 外界戲稱為「柯文哲條款」

民眾黨團下週將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外界戲稱此為「柯文哲條款」,法界人士亦對修法抱持懷疑,並憂心修法將大幅影響偵辦組織犯罪案件,甚至影響基層警調人員執法。

對此,黃國昌說,針對有關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的修正,民眾黨團會提出相關的修正草案,是為了要去實踐刑事司法人權的落實,貫徹無罪推定原則,而且要杜絕押人取供這樣違法濫權的現狀。至於條文中細部的內容,到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可以進一步細緻討論。

黃國昌:修法內容和2008年民進黨提出的內容一模一樣

此外,黃國昌說,此次修法為「柯文哲條款」是有心人士所為。他更指出,民眾黨團這次有關於羈押要件的修正,「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2008年時,由時任立委、現任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內容,一模一樣」。

「當年賴清德提案時,柯文哲還在台大當醫生」,黃國昌喊柯文哲條款是「混淆是非」。他也勸關心羈押要件的台灣公民,回去翻閱2008年時,柯建銘、賴清德,所領銜提出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的條文。

此外,黃國昌認為搜索的時候,在身體沒有受拘束的前提下,本來就應該可以自由離去。如果禁止自由離去,那就是身體受拘束,他還說「24小時本來就應該從那個時候開始計算,這也不是民眾黨獨創,這是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裡面的條文」。他還說,當初向民眾黨提出建議的,就是「現在已經出了非常多綠營大官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針對有關於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修正的內容,民進黨政府,與其急著趕快進行政治操作,不如好好的冷靜下來反省,羈押的制度,過去這幾年被民進黨濫用到什麼樣的程度?為什麼民間社會對於濫權羈押、押人取供,會有那麼高的反彈?他更喊話賴清德,回去看自己在當立委時的發言,「是否記得自己曾高喊不可以濫用羈押制度,高喊不可以押人取供」?

快新聞/「柯文哲條款」要來了?民眾黨擬修法刪勾串羈押 黃國昌竟這樣說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左)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右)。(圖/民視新聞)

談搜索票是為了扣押手機 柯文哲稱:李文忠已被羈押11個月才說弄錯 

柯文哲則補充,當初在搜索他家和民眾黨中央黨部的搜索票上寫的東西,後來都沒有出現在起訴書和判決書上;「你去我家和民眾黨中央黨部的時候,是沒有證據的。真正的目的就是要去扣押手機啊、電腦,然後再從裡面再去找資料」。

柯文哲也提起自己的同學李文忠被羈押禁見11個月,並稱「京華城獨立的部分,他是完全無罪。意思是說,你把他羈押了11個月,那11個月後跟他說,抱歉,弄錯,不關你的事,可是他已經被羈押禁見11個月了」。

柯文哲突喊拍紀錄片:法庭直播不該被閹割

柯文哲還提到自己腳上還有電子腳鐐,理由是法官、檢察官認為他有逃亡之虞,但他覺得奇怪,「我有逃亡之虞,這個這個是誰決定的?憑空想像,那也不用證據,可能逃亡就把他羈押,就把他裝個電子腳鐐」。所以他則稱,司法改革是一定要做的。

最後,柯文哲拜託黃國昌,「不要把法庭直播搞成紀錄片」。他認為最重要的是證人交互詰問,「後面都已經修正過了,拍一些輕描淡寫的檢察官出來表演,已經看不到法庭的真相,法庭直播不該被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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