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香酥鴨店老闆酒駕撞死清潔員!一審判7年9月家屬哭喊:太輕
即時中心/林韋慈、黃彥翔報導
台南南香酥鴨店老闆鄭傳吉因酒後駕車肇禍,去(2025)年高速衝撞路旁作業中的民營垃圾車,造成23歲陳姓女清潔員當場死亡。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12)日下午宣判,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7年9月。家屬事後受訪難掩情緒悲痛,表示不能接受。

國民法官判刑7年9月 家屬喊「太輕」
陳女家屬得知判決後難掩悲痛,認為刑度過輕。陳母表示,判太輕,且對方至今未道歉也未賠償,態度惡劣,她悲訴「你知道我女兒往生的時候多悽慘嗎,只要是為人父母的看到該影片,心都千刀萬剮,真的司法判太輕了。」陳女的妹妹則在旁難掩悲痛,不時啜泣。
檢方起訴指出,鄭傳吉於去年12月16日凌晨飲酒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仍駕車上路。當日上午8時許,他行經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時,撞上停靠路旁作業中的垃圾車,當時站在車後方的陳姓清潔員遭撞擊,因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及多重外傷,當場死亡。警方到場後測得鄭男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5毫克。
鄭男曾辯稱「沒有開車」 審理時坦承犯行
案件發生初期,鄭男曾辯稱「沒有開車」,直到審理時才坦承犯行,並表示撞擊後一度失去意識。面對檢方詢問是否知道酒後不能駕車,他回答「知道」,但被問及酒駕致死刑責時,則稱「不知道」,庭上僅表示「對不起」。
檢方表示,鄭男案發前一晚曾多次飲酒應酬,包括飲用啤酒及含米酒料理,雖期間曾安排代駕,最後仍自行駕車上路,罔顧公共安全。檢方認為,鄭男酒駕行為造成一名年輕生命喪失,且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犯罪情節重大,因此具體求刑10年。不過法院審酌鄭男於審理期間認罪、個人經濟狀況及相關賠償能力等因素後,最終判處7年9月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