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立院三讀! 公務員每日上班8小時 假日可兼差

發布時間:2022/05/30 16:48:33
更新時間:2022/05/30 16: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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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週40小時等原則性規範,延長辦公時數則有每月60小時上限。 另外,新法也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

快新聞/立院三讀! 公務員每日上班8小時 假日可兼差
立院三讀公務員每月加班上限60小時。(圖/擷取自YouTube國會頻道)

三讀條文指出,公務員應依法定時間辦公,不得遲到早退,每日辦公時數為8小時,每週辦公總時數為40小時,每週應有兩日休息日。

各機關若推動業務需要,可指派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加班,延長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辦理季節性另外工作等,延長辦公時數上限,由總統府、國安會及五院分別定之。輪班公務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

另外,新法也放寬公務員兼職規定,三讀條文載明,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的業務。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的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不在此限。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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