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年代旅遊未繳交保證金 觀光署今撤照:林大鈞5年內不得開業

發布時間:2024/03/05 16:05:22
更新時間:2024/03/05 1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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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年代旅遊(美加國際旅行社)春節期間丟包292名旅客在越南富國島一案被觀光署勒令停業3個月,並要求補足150萬旅行業保證金,不過年代旅遊負責人林大鈞未在昨(4)日下班前補足,因此觀光署今(5)日正式發文撤照,林大鈞5年內不得再經營旅行社。

快新聞/年代旅遊未繳交保證金 觀光署今撤照:林大鈞5年內不得開業
年代旅遊未繳交保證金,今遭觀光署撤照。(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年代旅遊先前已繳交15萬元保證金,但未在昨日下班前補足剩餘135萬,因此遭觀光署今日正式發處分書撤照。觀光署旅行業組副組長陳嘉穎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已依規定廢除林大鈞的旅行業執照,所有處分公函也已在今天寄出。

陳嘉穎指出,依照《發展觀光條例》第33條規定,林大鈞5年內不得再經營旅行業務。觀光署也徹查林大鈞是否還有經營其他旅行社,目前確定只有1間美加國際旅行社。

至於若林大鈞改名換姓,要如何追查、防止其再開旅行社?陳嘉穎表示,觀光署的從業人員管控會從身分證字號登記,「5年內他就是不能經營旅行業務,這部分是確定的」,觀光署在旅行社籌設時,也會詳細稽查,若有列為管制名單,當然就不會讓他申請另一家旅行社來經營業務。

媒體追問,5年後有辦法防範?陳嘉穎說,目前《發展觀光條例》是規定5年內,超過5年的部分無法依規定辦理,這塊觀光署會做管控,只要有異常狀況,就會進行業務檢查,檢查項目包括:旅行社出的團體、已招攬的客人有多少、整個財務狀況等,都會列為實施業務檢查的項目。

針對丟包案罰金部分,陳嘉穎表示,觀光署從2月17日起就針對林大鈞的10團富國島團體違規事項開罰81萬,在2月29日及3月1日也陸續針對其他違規事項開罰,總計開罰金額146萬,若無繳交,依規定會先催繳,催繳不成將強制執行。

至於後續旅客若先刷卡,但沒有出團,如何獲得賠償?陳嘉穎指出,旅客若有參加美加國際旅行社的旅遊團而導致權益受損,可檢具契約書、代收轉付收據,向品保協會申訴,品保協會將在彙整後,與保險公司進行旅業保險理賠,理賠不足部分(旅遊保險投保金額為1000萬元)將由品保協會代償;此外,若是透過刷卡方式付款,也可尋求銀行信用卡爭議款處理。

陳嘉穎補充,目前已有800多人向品保協會申訴,品保協會受理時間至3月18日為止,實際理賠金額待品保協會彙整完後才能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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