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肉店存放過期和牛不認錯恐拒繳罰款? 法制局:可強制執行
中部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高檔和牛燒肉店,過期食材風波第四天,申訴案件已達18件,有五人表示用餐後身體不適,但業者目前認為自己沒有錯,暫時不談賠償問題,而外界擔心,衛生局雖祭出重罰,罰鍰會不會收不到?對此,台中市法制局表示,如果沒如期繳納,將可移請法務部強制執行。


頂級和牛燒肉店,囤放逾期肉品和食材,申訴案件,不斷往上增加,統計至17日中午,消保官已接獲18件消費申訴,其中有一組客人,六人共消費兩萬九千多元,平均一個人餐費近五千元。而另一頭,衛生局持續追查,過期食材和肉品,已先開罰144萬,如果查出有消費者,吃到過期食材,罰鍰還會往上加,重罰嚴懲,但卻難保燒肉店日籍負責人,真會乖乖繳錢。第一時間衛生局,前往店家,封存牛肉18箱共219塊,認定過期,原來標籤已有端倪,並非如外傳日式和牛的賞味期限,與台灣認知的保存期限不同。

比對一下,日本進口和牛肉,冷凍肉標籤,有標註"凍",賞味期限,長達兩年,保存溫度,要零下18度C,而冷藏肉標籤,效期較短,保存只要2度C以下的環境。高檔燒肉店家表示,過期肉品與食材,是給員工教育訓練使用,強調自己沒有錯。但市府兩個局處,態度強硬,重申會續追真相,食安不容模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