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涉詐300萬餘元助理費!陳怡君100萬交保 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收押禁見
首次上稿:02/13 16:50
更新時間:02/13 17:42(更新陳怡君100萬交保、張惠霖收押禁見)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以胞弟等4名親友名義,5年多來詐領300萬餘元助理費,士檢昨(12)日徹夜複訊後,認定陳怡君、陳的議會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等7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今(13)日清晨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士院下午15時30分開庭分別審理;稍早士院裁定出爐,陳怡君1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張惠霖則收押禁見。

士檢今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本署肅貪專組檢察官偵辦台北市某議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財物等案件,查知議員、陳姓被告(陳怡君)涉嫌於2019至今(2025)年間,與身為公費助理的張姓、楊姓被告,利用人頭向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款項合計逾新台幣300萬餘元。
檢方昨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市調查處,依法搜索包括陳姓議員、張姓、楊姓公費助理及人頭助理等共7名被告的住所,辦公處所及議員服務處等共13處。
被告等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分別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被告即陳姓議員及張姓公費助理,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楊姓公費助理、賀O、張O蓉、陳O德及洪O涵,則經檢方分別諭知以24萬、50萬、30萬、1萬與1萬元交保。
士檢指出,本署後續將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深入查明所有犯行,並嚴懲任何不法,貫徹政府肅貪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