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轉發「中共統獨」資訊該罰?陸委會:歐陽娜娜列重要查核對象
政治中心/李明融報導
台海兩岸爭議不斷!有部分台灣藝人在中國發展時,經常配合轉發中共當局宣傳統一言論、軍演相關訊息,是否該罰?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14日)透過直播節目表示,目前包括藝人歐陽娜娜等人,都已經列為重要行政查核對象,後續將會就具體事證依法處理,揚言「該開罰就開罰」。



邱垂正感嘆有不少知名台灣藝人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都是來自台灣社會的支持與培育,怎麼到今天卻反過來協助中國威脅台灣,支持統獨言論,甚至矮化台灣,他認為這樣的行為非常不恰當,「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一,台灣人民未經許可,不得與中國大陸的黨政軍機構有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若有藝人做了這些行為之後,將視為具合作性質,陸委會將會同文化部組成行政查核小組,釐清是否為個人行為或經紀公司操作;若查核結果確定違法,將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邱垂正也透露包括藝人歐陽娜娜等人已列為重要的行政查核對象,未來將持續依具體事證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