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六都首例!台中引入停車費新制 市府試辦「每15分鐘計費制」

發布時間:2025/06/17 15:23:55
更新時間:2025/06/17 15: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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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台中市政府今(17)日宣布,交通局從昨日起已在部分民營停車場試辦「每15分鐘計費機制」,該措施現適用於採非現金支付的車位;停車第1個小時之後,以15分鐘為計費區間。目前配合試辦的停車場業者,共涵蓋5處停車場、131個停車格,市府期盼能提升民眾停車的權益、避免多付不必要的停車費,使停車服務更貼近民眾需求。

快新聞/六都首例!台中引入停車費新制 市府試辦「每15分鐘計費制」
市府與停車業者合作,5處停車場試辦第2小時起以15分鐘為計費區間。(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以發展公共運輸為主軸,停車場使用屬於私人運具範疇,費率部分原則上尊重市場機制,業者可於核定費率的上限範圍內,依停車供需自行評估提供優惠方案(如每日停車費上限)。主管機關負責監督停車場,收費不得超過核定費率上限,而目前機關核定費率,以每半小時不超過50元為上限。市府強調,要避免業者提出過高、不合理的停車費率,替市民停車權益把關。

葉昭甫說明,台中市民營停車場計價區間,多數以「半小時」為計價單位;為讓民營停車場收費更具彈性、提供友善停車環境,於是積極協調產業端,配合試辦部份非現金交易的民營停車場,於6月16日起,停車第1小時後,以15分為計價區間機制。

市府判斷,此舉可減輕短暫停車需求民眾的負擔。例如,以往車輛停車1小時後又停10分鐘,若以半小時計費,得再多支付整整半小時的停車費。若採用15分鐘計費單位,可方便民眾停短時只支付實際費用,避免多付不必要的停車費。

快新聞/六都首例!台中引入停車費新制 市府試辦「每15分鐘計費制」
台中市府首先選擇非現金交易停車場為合作對象。(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表示,目前已協調民間業者「城市車旅」,響應參與試辦收費新制,於一中商圈的一中一站、一中二站、公益商圈的公益站、新光遠百商圈的惠來站、水湳園區的西安站等5站實施。停車第1小時後,以15分為計價區間機制,合計共131格停車位。

葉昭甫指出,經查六都的民營停車場,仍以半小時或1小時為停車費計價區間。台中市為守護民眾荷包,決定創六都先例,協調民營業者首創以15分為計價區間,讓停車費更加公平合理。後續視執行成效再滾動檢討,交通局也鼓勵其他民營停車場業者參考試辦經驗,讓更多駕駛人享有更公平透明的停車收費機制。

交通局說明,為滿足民眾停車需求,在現任市長執政期間已投入百億經費、興建40座停車場;同時也鼓勵民間加入興建停車場,台中市已營運的公有停車場共345場、民營停車場合法登記611場。市府要求各停車場張貼費率說明告示牌,請駕駛人留意現場公告,選擇適合自己的停車方式;停車場業者若未依據停車場登記證核定費率收費,依法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如繼續違規,得連續處罰且廢止停車場登記證,呼籲業者依規定收費,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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