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駕駛撞死女大生遲未吊照 監院要求3機關檢討

發布時間:2025/07/31 15:29:55
更新時間:2025/07/31 15: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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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31日電)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去年9月遭巨業客運駕駛撞死。監察院今天說,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以進入司法程序而遲未處理駕駛人駕照吊銷的處分,因此要求台中市政府、交通部及內政部檢討改進。

客運駕駛撞死女大生遲未吊照 監院要求3機關檢討

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去年9月間遭巨業客運撞死,家屬控施姓駕駛二次輾壓涉殺人罪。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日前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施男起訴,並審酌他有相關前科,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監察委員賴振昌、王幼玲透過新聞稿表示,吊銷駕照屬行政罰法規定「其他種類行政罰」,行政機關得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但書規定裁處,不因同一行為涉及刑事處罰而影響。

監委指出,但台中交通事件裁決處仍待刑事判決結果才裁處,導致未儘速吊銷此案駕駛人駕照,無法落實交通管理及維護交通秩序目的,核屬失當;交通部也應督促所屬及直轄市政府落實辦理。

監委說,近年自用大型車輛交通事故件數占全國交通事故件數比率未減反增,尤以大貨車連3年居首位最嚴重,事故死亡人數更由民國112年的42人增加至113年70人,凸顯自用大型車輛高違規駕駛人訓練機制有必要檢討改善。

監委說,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部分汽車運輸業疑尚未建立高違規駕駛人專案召回訓練機制;雖然目前遊覽車客運業及貨運三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已有駕駛人高違規調訓機制,但交通部公路局調訓遊覽車高違規駕駛人,只挑選「闖紅燈」及「高速公路超速」兩項,輕忽「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其他重要違規行為。

監委指出,另貨運三業至113年底止,已調訓高違規駕駛人共952人,154人於受訓後仍有重複性違規,且有126人再次被調訓,甚至有多次再調訓情形;目前調訓與再調訓都使用相同教材,未考量如何改善駕駛人違規習性與駕駛人受訓狀況,調訓機制難謂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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