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民眾黨團稱普發1萬免舉債、不違憲? 黨政人士嗆:不當類比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民眾黨立法院團今(31)日以112年的「疫後特別條例」為例,指稱114年的「強化韌性特別條例」普發1萬不用舉債、亦無違憲問題等說法,黨政人士回應,民眾黨並非首次罔顧事實自編故事詆毀政府,本次也是藉由胡亂拼湊來做不當類比,令人遺憾。

第1個不當類比,是本質上的不當類比。112年「疫後特別條例」的三讀內容,全部是在政院的提案架構下產生;114年「強化韌性特別條例」普發現金條款,立法院完全沒有跟行政部門協調預算來源,本質就不同。
第2個不當類比,是超越時空的不當類比。112年「疫後特別條例」在112年2月23日提出,用的是111年的歲計賸餘,因為111年早就過完,剩下多少錢可以推算得出來;但民眾黨說114年「強化韌性特別條例」不用舉債,卻是用114年當年度的歲計賸餘來計算。114年又還沒過完,對美新關稅實施後,關稅及貨物稅可能都會短收,今年度稅課收入仍然有不確定性,民眾黨到底是用什麼來預測今年歲億賸餘會有多少?更何況即使有剩,也要115年7月審計部決算之後才能拿出來用,民眾黨是打算要預借現金嗎?而且現在才7月底,怎麼把一年後才能用的歲計賸餘給花掉,實在過於欠缺財政紀律,難怪民眾黨內部的帳也一塌糊塗。
黨政人士表示,主計總處在昨(30)日就已經發稿說明112年「疫後特別條例」與114年「強化韌性特別條例」的不同之處,無奈今天民眾黨還是罔顧事實,堅持用不當類比來混淆視聽,極不可取。
黨政人士續指,政院已多次強調,依照憲法第70條的精神、預算法第91條、財政紀律法第5條等法定原則下,若立法院要大幅增加政府歲出,應先徵詢行政院意見,並指明彌補資金來源,民眾黨團對此視而不見,甚至要預支明年的錢來還今年的債,透過種種違反預算程序和欠缺財政紀律的說法來主張不用舉債,令人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