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花蓮中配村長未放棄國籍被解職 富里鄉長竟因「這理由」要助提訴願

發布時間:2025/08/03 14:45:43
更新時間:2025/08/03 14: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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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出身中國四川,1997年來台結婚,17年前取得台籍身分。但經內政部查核發現她仍持有中國籍,本月1日起遭花蓮縣富里鄉公所解除職務。對此,鄧萬華氣憤表示,自己成為全台首位因中籍問題遭解職的村長,拿的是台灣護照也依法當選,卻遭突然解職很不公平,將提訴願爭取權益。

快新聞/花蓮中配村長未放棄國籍被解職 富里鄉長竟因「這理由」要助提訴願
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8月1日被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首名因中國國籍問題遭解職的村長。(圖/鄧萬華提供)

鄧萬華表示,自己從一位陌生人,變成來台照顧公婆8年的媳婦、獨自撫養3個孩子的母親,也是6年前罹患漸凍症丈夫的全職照護者。3年前投入村長選舉當選,任期還沒做完就遭解職,突然沒收入讓家裡經濟陷入困境,孩子要讀書外,丈夫也要照顧,現只能做零工賺錢。

花蓮縣府說明,鄧村長因沒有辦法提出放棄中籍的相關證明,1日確定由鄉公所辦理解職,村長一職也將依地方制度法由鄉公所派代。

富里鄉長江東成表示,內政部去(2024)年10月陸續來文,要求用國籍法辦理解職事宜,但他自己不認同內政部把台灣與中國解釋成兩國,中央甚至強烈要求地方辦理解職;江東成幫鄧萬華喊冤,認為中配不具備「外國國籍」概念,決定透過解職把這個議題透明化,希望透過訴願與行政訴訟讓法官認定。

不過,鄧萬華本人則對表示,自己拿的是台灣護照,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何來國籍說法?「我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哪有什麼國籍問題,是內政部、是執政黨硬拗,不管民生,專搞政治。」

針對富里鄉長、鄧萬華不服,內政部民政司今也回應指出,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於未依規定辦理之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依法解除其公職,如有不服,得依法提出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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