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入室搶走8個月大男嬰 主犯遭判死緩高喊「我不服」

發布時間:2025/09/20 10:08:56
更新時間:2025/09/20 15: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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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周刊王

2006年,中國山東泰安市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搶嬰案。當時年僅8個月的姜甲儒,在深夜裡被4名男子闖入家中強行抱走,隨後遭到拐賣。18年後,警方終於將他尋回,涉案的4名嫌犯也在2024年落網,其中一人竟是與姜家僅相隔500公尺的鄰居。

19年前入室搶走8個月大男嬰 主犯遭判死緩高喊「我不服」

2006年,山東泰安市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搶嬰案。當時年僅8個月的姜甲儒,在深夜裡被4名男子闖入家中強行抱走,隨後遭到拐賣。18年後,警方終於將他尋回,涉案的4名嫌犯也在2024年落網,其中一人竟是與姜家僅相隔500公尺的鄰居。

根據《香港01》報導,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日公開宣判此案一審結果。曾姓主犯因在整起犯罪中角色最為突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個人財產全數沒收。

呂姓、王姓共犯因曾有前科,且在行動中主導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樣沒收全部個人財產。至於提供線索的袁姓共犯,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法院同時支持附帶民事訴訟,裁定4名被告須共同賠償姜某乙與喬某某20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2006年10月,曾姓主犯得知劉姓夫婦想抱養一名男嬰,遂起意拐賣。他隨即糾集呂姓共犯與王姓共犯,三人共謀後,由呂姓共犯再向旁人打聽,得知同村的姜家中剛出生一名男嬰,並指認具體住址。12月4日凌晨1時許,三人翻牆入屋,曾姓主犯與王共犯以暴力威脅姜某丙夫婦,呂姓共犯則闖入臥室,強行抱走當時只有8個月大的姜甲儒。

隔日,呂姓共犯在曾姓主犯安排下,冒充嬰兒父親,將嬰兒交給劉姓夫婦,並收取人民幣2萬8600元。贓款由曾姓主犯、呂姓共犯與王姓共犯三人分贓。此後,孩子被取名「劉某某」,在劉家夫婦撫養下成長。

直到2024年,警方透過比對,確認「劉某某」正是當年失蹤的姜甲儒,並證實其親生父母是姜姓夫婦。

庭審當日,母親情緒激動喊出「我等了十八年,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而曾姓主犯則在法庭上呼喊「我不服」,拒絕承認罪行。法院最終認定4名被告行為均構成拐賣兒童罪,依各自情節予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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