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中尉偷吃昔同袍「租屋處同居」!孕照、親密語音曝光…遭正宮怒討百萬
社會中心/饒婉馨報導
黃姓女子控告丈夫陳姓男子與曾事軍中同袍的王姓女子發展不倫關係,黃女提出證據,包括兩人互傳「親一下就好了」等親密訊息、在外租屋同居,以及王女的懷孕超音波照片。陳男與王女雖全盤否認,但桃園地院法官根據這些事證,認定兩人確實侵害了黃女的配偶權,因此不予採信2人說法,最終判決陳男與王女敗訴,並需連帶賠償黃女新台幣4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黃姓女子主張王女在擔任中尉軍官時,跟老公陳姓男子發展出不正當男女關係,她直到今年1月因幫陳男備份手機資料,才得知此事。陳男不只把王女的聊天軟體暱稱改為「可愛小貓」,甚至還互稱「親愛的」、「寶貝」,他們下載情侶軟體寫下「我們的開始2024.09」等訊息,得知兩人早在2024年9月就開始交往。不僅如此,黃女還發現陳男、王女在對話紀錄中談及租屋、怎麼提離婚、露骨性話題等,事情曝光後,陳男也向黃女坦白外遇並請求原諒。然而,黃女後來抓包兩人在外同居,租屋處有兩人臉貼臉合照、親吻的照片,還注意到王女懷孕的超音波照片,他們事後竟然仍高調交往,讓黃女無法接受,因此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台幣。

陳男則辯稱,因自己工作性質的緣故,不可能同意黃女使用他的手機,是黃女趁他睡著時,私自拿走並在解鎖後下載、轉傳圖片、對話紀錄,還指控黃女未經過他同意,就擅自調閱、儲存汽車的行車紀錄器,稱黃女以不法手段侵害他的隱私權,也都屬於違法取得的證據,不能拿來使用。他還表示,那些對話都是開玩笑的成分居多,而且他也早已與黃女在2023年就開始談離婚,感情不睦已久。王女對此同樣主張證據無法律效力,即便有,但陳男早在2023年就與黃女商討離婚事宜,沒有想再跟黃女維持婚姻關係,夫妻感情破裂,縱使她與陳男有肢體接觸等,也不算嚴重侵害到黃女的配偶權。

經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王女在對話紀錄中提到親吻、性器官、同居、月事未來怎麼辦等議題,例如「親一下就好了」、「是因為剛剛說吃吃,就變這樣了吧不可能吧」、「戰情的話我們沒有辦法一起睡」、「早知道我們訂個婚,我們兩個一起留停這樣」、「怎麼辦,好可怕,應該要來吧,我說月經如果沒來呢?」等等,足以見出兩人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範圍,而且曾有同居、性交等事實,使黃女精神遭受痛苦,並妨害黃女與陳男夫妻維持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權利,自屬情節重大。法官對於陳男、王女所提供之證詞,不予採信,最後判處兩人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