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更安全反被開罰?機車裝「這1物」上路秒收900元罰單 法院判違規原因曝

發布時間:2025/12/12 10:37:56
更新時間:2025/12/12 10:37:56
FaceBookcopyLinkLin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蘇姓女子日前騎乘機車行經楠梓區時,遭警方攔查發現車頭左右兩側的反光標誌竟會自行發光,與一般依賴外部光線反射的設計不同,警方認定屬於未經核准的改裝行為,當場依法開出900元罰單。蘇女不服處分,認為加裝亮橙色燈光有助於提升夜間行車安全,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最終遭判敗訴。


想更安全反被開罰?機車裝「這1物」上路秒收900元罰單 法院判違規原因曝
高雄一名蘇姓女子日前騎乘機車行經楠梓區時,遭警方攔查發現車頭左右兩側的反光標誌竟會自行發光,與一般依賴外部光線反射的設計不同,當場依法開出900元罰單。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圖/民視資料照)


想更安全反被開罰?機車裝「這1物」上路秒收900元罰單 法院判違規
蘇女不服處分,認為加裝亮橙色燈光有助於提升夜間行車安全,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最終遭判敗訴。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圖/民視資料照)


判決內容指出,事件發生於114年5月14日晚間,蘇女行經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與高楠公路1003巷路口時,因車輛設備異常被警方攔停檢查。員警發現,該機車原應設置於車頭側邊的反光標誌,已被改為會持續發亮的裝置,不再是被動反射外界光源,認定屬於擅自變更車輛原有規格,因此依規定開罰。

蘇女則主張,原本的反光片辨識度不足,夜間行駛時恐有安全疑慮,才自行改裝為亮橙色燈光,強調顏色與法規規定相符,功能也與反光效果相近,並未增加交通風險,請求撤銷裁罰。不過警方說明,原廠設計僅配置橙色反光片,並未設有橢圓形橙色燈具,而蘇女加裝的燈光亮度明顯高於反光裝置,外觀亦與原設備不同,可能導致其他用路人誤判車輛位置或行駛狀態,反而增加行車危險,舉發並無不當。


想更安全反被開罰?機車裝「這1物」上路秒收900元罰單 法院判違規
警方說明,蘇女加裝的燈光亮度明顯高於反光裝置,外觀亦與原設備不同,可能導致其他用路人誤判車輛位置或行駛狀態,反而增加行車危險。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圖/民視資料照)


法院審理後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相關車輛檢驗規定,機車側邊安全裝置應以反光標誌呈現,不得改為自發光燈具,反光片的設計目的在於透過反射光線,輔助其他駕駛辨識車輛存在,若改成持續發亮的燈光,亮度可能接近頭燈或尾燈,易造成眩光或混淆車距、行進方向,違背原本的安全設計初衷。

法院進一步比對舉發照片、車輛原始規格資料及蘇女自行提供的影像後認定,該側邊裝置確實呈現恆亮狀態,功能與反光片明顯不同,已構成變更原規格設備的違規行為,考量蘇女具備駕駛資格,依法應了解相關規定,其行為至少具有過失,因此裁罰並無違誤,最終駁回其撤銷處分的請求。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