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張文犯案後...白目男喊「丟煙霧彈不揪」 屏檢出手下場慘了

發布時間:2025/12/26 15:13:40
更新時間:2025/12/26 15: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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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桃園一名27歲男子張文,上週五(19日)在北捷北車與中山站周邊商圈丟煙霧彈、犯下隨機砍人後墜樓身亡;隔天(20日)凌晨有一名吳姓男網友,在社群貼出「現在揪一個去中山誠品玩」、「丟煙霧彈不揪」等言論。屏東地檢署昨(25)日將其拘提到案,檢察官今(26)日訊問後認定對方涉犯恐嚇公眾等罪嫌,諭知交保新台幣10萬元,限制住居,定期向指定的派出所報到,並禁止散布恐嚇公眾的言論。

快新聞/張文犯案後...白目男喊「丟煙霧彈不揪」 屏檢出手下場慘了
屏東地檢署外觀。(圖/擷取自Google Maps)

屏東地檢署今日表示,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日前獲報,被告吳姓成年男子涉嫌在Threads社群平台發表恐嚇公眾言論,旋即指派專責檢察官指揮 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從速偵辦。

接著屏檢指出,經查吳男於2025年12月20日凌晨1時許,在其屏東縣住處,經由網際網路設備,登入Threads社群平台,發表內容含有「現在揪一個去中山誠品玩」、「丟煙霧彈不揪」、「斬殺芽 芽好了」等文字訊息,以此等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公眾。

經專案小組連日蒐證與清查、過濾相關事證後,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於同年月25日拘提被告到案。檢察官在今日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等罪嫌,諭知被告交保新台幣10萬元,限制住居,定期向指定的派出所報到,並禁止散布恐嚇公眾的言論。

對此,屏檢強調,本署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對於發表恐嚇公眾言論的情事, 力求嚴查速辦,呼籲民眾不發送、不轉傳未經查證之訊息,共同守護社會秩序與安寧,遏止恐怖攻擊模仿效應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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