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竹大貨車司機違規左轉!台積電工程師遭撞成植物人 法院判賠4480萬

發布時間:2026/02/24 10:39:36
更新時間:2026/02/24 1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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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連國程報導

新竹縣一名大貨車司機張姓男子,2020年7月6日晚間7時許,行經寶山鄉雙豐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撞上騎車路過的台積電工程師施姓男子,由於撞擊力道猛烈,造成施男成為植物人。張男遭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9個月,施男家屬事後向張男及其雇主求償9088萬元,法院判決日前出爐,施男與雇主應連帶賠償4480萬元;全案可上訴。

快新聞/新竹大貨車司機違規左轉!台積電工程師遭撞成植物人 法院判賠4480萬
新竹一名台積電工程師,2020年遭撞成植物人。(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大貨車違規左轉 台積電工程師閃避不及迎面撞上

根據法院判決,張男協助商行載運貨物,雇主為一名蕭姓男子。事發當天,張男駕駛大貨車載運雞隻,行經新竹縣寶山鄉雙峰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迴轉至巷內,導致施男閃避不及撞上,頭部受重創變成植物人。張男被依過失致重傷罪判刑9個月確定,施男家屬向張男及蕭姓雇主求償醫療費、薪資損失、看護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計9088萬1503元。

工程師頭部重創成植物人 雙方對賠償金額歧見過大 


張男及蕭姓雇主表示,事發後曾提出以1000萬元和解,然而施男家屬堅持要9000萬元,雙方歧見太大,肇事方一直很有誠意賠償,然而施男當時也超速,應負擔30%責任。法院審理後認為,施男任職台積電期間,每年都領有員工分紅,光是2019年收入就高達329萬5806元。另外,法院認為施男自車禍隔天起至65歲退休,還有12年,核算其工作損失金額為3074萬7319元,再考量雙方社會地位、資力與加害程度後,判張男及蕭姓雇主應賠償施男及其家屬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生活必要費及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4480萬1155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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