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玩「爽買伴手禮」踩雷虧爛!防檢署揭違禁清單「帶這款泡麵」硬闖恐罰100萬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不少民眾出國旅遊時,總會把握機會大買零食與特色伴手禮,不過一不注意恐怕「買得開心、罰得心痛」!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醒,看似普通的加工食品,只要含有肉類成分,就可能被列為違禁品,其中常見的「含肉泡麵」更是旅客最容易踩雷的品項之一,若未申報攜帶入境,最高恐面臨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 防檢署舉例肉鬆米餅、牛肉餅及含肉泡麵,只要含有肉塊或肉片就可能被認定違禁,即使真空包裝或熟食肉類製品,仍具有疫病風險,依法禁回台。(圖/翻攝自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臉書)

- 防檢署提醒若從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首次違規就開罰20萬元,再犯最高可罰100萬元。(圖/民視資料照)
詢問度極高的泡麵類產品也暗藏風險,檢疫署表示,一般沖泡即食的泡麵、速食米粉或速食粥多可攜帶入境,但若內附肉塊、肉片、火腿腸或鳳爪等肉類加工品,就屬違規產品,不得攜帶入境。若違規攜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豬肉製品,首次違規即開罰20萬元,再犯則可能提高至100萬元。除了含肉食品外,未全熟的溏心蛋、溫泉蛋、生鮮水果,以及含肉三明治、飯糰或麵包等,也都可能違反規定。另外,禽畜肉製品、活體動物、未加工動物製品、含禽畜成分寵物食品、植物、種子、土壤及昆蟲等,共計7大類物品皆不得任意攜帶入境。
防檢署提醒,民眾出國採買伴手禮前務必仔細查看成分標示,若不確定是否能攜帶入境,可在抵台後主動向機場動植物檢疫櫃檯申報或直接丟棄,只要誠實申報即可免於受罰。相關單位呼籲,遵守檢疫規定不僅能避免荷包大失血,也能共同守護台灣農業與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