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店便當店驚傳食物中毒「17人腹瀉」 新北衛生局勒令停業

發布時間:2026/04/06 22:10:57
更新時間:2026/04/06 2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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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新北市新店一間便當店爆發疑食物中毒事件,民眾於清明連假期間吃完後,竟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共17人就醫。新北市衛生局今(6)天前往稽查,針對衛生缺失限期改正,並命業者暫停作業。

快新聞/新店便當店驚傳食物中毒「17人腹瀉」 新北衛生局勒令停業
新北市新店區一便當店疑似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有民眾連假期間用餐後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導致共17人就醫。衛生局獲報後今(6)日派員到店稽查採樣。(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天主教耕莘醫院今指出,清明連假期間有多名民眾因腹瀉、嘔吐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就醫,目前共計17人,男性5人、女性12人。經檢傷及詢問飲食史,患者均曾食用新店區清六食堂公所店的餐食。

新北市衛生局證實,今接獲新店耕莘醫院疑似食品中毒通報,民眾共17人食用新店區清六食堂公所店購買之便當後,陸續出現腸胃道不適症狀,就醫後皆已返家休養。

衛生局已立即派員前往稽查,針對業者廢棄物未妥善處理及未有食品從業人員體檢等衛生缺失,依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仍未改善完成,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抽驗白飯及便當配菜等可疑餐點檢驗衛生標準,後續倘檢驗不合格,將依食安法第17條規定命業者限期改正,複抽倘仍不合格,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因目前已累計超過10位攝食民眾出現疑似食品中毒症狀且經醫師診斷並通報為食品中毒或急性腸胃炎,已達新北市暫停作業標準,故本局命該業者暫停作業,待業者完成改善後,向衛生局提出改善報告,經審查同意及環境複查合格後,始得恢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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