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強制性交按摩女、強吻女粉絲 士院認缺乏補強證據 NONO獲判無罪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本名陳宣裕的藝人NONO被控猥褻6名女子及對參與電視節目演出人員性侵未遂,經台灣高等法院4月23日駁回被告及檢方上訴,維持徒刑2年6月;陳宣裕另被起訴在按摩會館與車內遭其性侵及猥褻,士林地院認為,2名被害人僅有單一指述而缺乏其他補強證據,今(13)日判決陳宣裕無罪。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本名陳宣裕的藝人NONO被控猥褻6名女子及對參與電視節目演出人員性侵未遂,經台灣高等法院4月23日駁回被告及檢方上訴,維持徒刑2年6月;陳宣裕另被起訴在按摩會館與車內遭其性侵及猥褻,士林地院認為,2名被害人僅有單一指述而缺乏其他補強證據,今(13)日判決陳宣裕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NONO於100年至102年間某日晚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時尚生活會館消費,並擇定由A3女為其進行按摩服務,但是NONO於A3提供按摩服務過程中,違反A3意願,突然起身站立,憑藉其181公分的身高體型優勢,強行將A3強壓制在美容椅上,對A3強制性交得逞。
此外,NONO於100年中下旬某日,因見A5女在其社群平臺臉書粉絲專頁上傳之節目影片按「讚」動作,隨後透過通訊軟體MESSENGER傳送訊息予A5女聯繫並邀約外出見面。NONO於100年12月3日前某日14時許,駕駛白色賓士自用小客車,依約前往台北市松山區延吉街上搭載A5女,於A5女上車乘坐在副駕駛座後,憑藉其身高體型優勢,強行以其身體壓在A5女身上,伸出舌頭強吻A5女,同時徒手揉搓A5女胸部,而對A5女強制猥褻得逞。
士院審理後認為,法之為器,不在快意恩仇,而在持衡守正,縱使案情幽微曲折,眾情咸認被告或涉其事,然刑罰所加,必憑證據昭然,非可憑臆測而入人於罪,蓋疑影雖重,終非鐵證,人言雖喧,未足代法,仍應職守無罪推定之原則,不使一絲懷疑,化為定罪之鎖。
依卷內證據,除A3、A5的單一指述外,未見其他具關聯性的補強證據,可以佐證2人指控內容的可信性,因此難僅憑單一指證,就認定陳宣裕涉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且檢察官提出的直接或間接證據,均未達足以使「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進而確信被告犯罪的程度,檢方舉證尚未形成有罪確信,依無罪推定原則,應諭知無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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