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停職薪水」可領回?劉世芳證實「復職就核發」有望164萬入帳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二審出現大逆轉,貪汙部分獲判無罪,僅以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6個月,消息曝光後立刻引發各界討論,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證實,已接獲新竹市政府來函,請求高虹安恢復市長職務,相關公文正簽辦中,復職後依規定將補發停職期間的薪水,據了解,高虹安停職時間為1年5個月共17個月,若補發半數本俸,金額約164萬3985元。



回顧此案,高虹安因涉嫌於立委任內詐取助理費,2024 年 7 月一審遭判刑並由內政部宣布停職。根據《公務人員俸給法》規範,停職人員在復職後可補發停職期間的本俸,但須扣除已領取的半薪。以高虹安每月約 19.3 萬元的薪俸計算,停職 17 個月期間估計可補領約 164 萬 3,985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