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紅豆食府」天母店爆食物中毒!8人吃完年夜飯上吐下瀉 衛生局停業稽查
即時中心/廖予瑄、陳治甬報導
吃年夜飯竟中毒!日前有民眾表示,除夕夜16日當晚與家人前往台北市「紅豆食府」天母店吃年夜飯,沒想到回家後,竟陸續出現腹瀉、腹痛、嘔吐等症狀。今(18)日衛生局也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發現該餐廳有多項食安缺失,「已於今日上午通知停業」。衛生局強調,若業者未在期限內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6萬元到2億元罰鍰;如果未經許可擅自營業,最重也會開罰300萬元罰鍰。

一名周先生今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除夕夜16日晚間與家人前往「紅豆食府」天母店,並在吃完年夜菜後,出現腸胃炎情形,因此上網發文詢問,是否有人在同一家店、同一天吃完年夜飯後,出現一樣的情形?貼文一出,也立刻吸引網友留言,許多人都表示,自己當天也是在「紅豆食府」天母店享用年夜飯,並且出現食物中毒的狀況,「我們全家也有,當天也是回來後上吐下瀉。」
對此,台北市衛生局說明,民眾8人16日晚間在吃完「紅豆食府」天母店的冷盤、螃蟹油飯、雞湯、清蒸龍虎斑、紹興豬腳等餐點後,在昨(17)日上午陸續出現腹瀉、腹痛、嘔吐等症狀;因此衛生局立刻於今日上午通知業者停業,並進行稽查作業。
經過衛生局實地稽查,發現「紅豆食府」天母店有多項食安缺失,包括:1、冰箱不潔及層架生鏽;2、非登資料未更新;3、垃圾桶未加蓋;4、冰箱食材未覆蓋;5、未能提供3小時教育訓練資料。




因此衛生局也在今日上午通知「紅豆食府」天母店停業,並要求業者,在21日(六)前進行改善,「期屆複查如未改善,依違反《食安法》第8及44條,處6萬元到2億元罰鍰」;此外,後續如檢出病原菌判定屬食品中毒事件,也會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及第44條,6萬到2億元罰鍰。
最後,衛生局也表示,業者需完成所有工作人員教育訓練,並提出具體的改善措施後,經過審查暨衛生缺失複查合格後,才能復業,「本局尚未接獲業者復業申請,如業者未經許可擅自營業,依《食安法》第47條第13款,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




